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6月25日下午,集团公司特别邀请柳州市应急管理局汪道应调研员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解读及宣贯。集团公司董事长钟丽清、总经理王少莹、副总经理戴永新、周九连、彭荣平、总工程师左熹及各职能部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参加此次宣贯学习会议。副总经理戴永新致欢迎词,总经理王少莹发表讲话。
汪道应调研员根据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条款及内容,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意义。首先,通过回顾青岛“11.22” 爆炸事故、天津港“8.12” 事故、湖北十堰张湾区燃气爆炸等重特大安全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国人大决定修订《安全生产法》,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安全公共体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重点。通过新《安全生产法》与现行《安全生产法》的对比与分析,这次修改内容一共42条,约占原来条款的1/3,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规定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报告、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等重要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责任制”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系列内容。
三、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内容。通过对新《安全生产法》修改条款及内容进行一一解读,并且结合当前的安全形势分析,使我们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有了初步的了解,为今后我司贯彻落实新安法奠定了理念基础。
四、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要求。通过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要求,将其归纳为:<1>确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2>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3>关注员工心理、行为习惯;<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5>安全生产违法连续处罚;<6>未出事故也将追究刑责;<7>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8>发生事故及时救治人员;<9>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10>不得非法转让施工资质;<11>增加违法条款。
此次授课,首先对近年全国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到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再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解读及宣贯,最后总结出新安法对企业的要求,整个授课过程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生动,让在场的每一位聆听者受益匪浅。最后,汪道应调研员建议我们在对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时要做到“重点学、对比学、逐条学、认真学”。
最后,集团公司董事长钟丽清要求企业及每一位员工要积极开展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落实新安法的内容,做到学以致用,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加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