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柳州市城中区安委会领导和专家审查,集团公司通过了城中区2020年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试点企业验收。
根据《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隐患排查体系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通知》(柳安委办〔2020〕15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中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城中安委办字〔2020〕4号等文件要求,集团公司被列为城中区2020年双重预防体系机制建设工作试点企业名单。在接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任务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钟丽清董事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双重预防机制全员培训,认真开展风险识别,做好风险分级和标识,按照红橙黄蓝四色风险标识,将安全风险科学评估为ABCD四个等级,做好风险分级清单和风险分布图,并在柳州市司法局迁建项目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项目创建工作。通过落实风险分级管控责任、措施,制定目视化管理方案,制作现场风险告知、安全警示标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分级、闭环和常态化管理机制。
柳州市司法局迁建项目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项目
集团公司通过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切实提高了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公司强化基础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打下了更好的基础。